节前开年度会议,表彰了一批先进个人和团队,小白同学继续被先进,他自己总结了三多,抢接电话最多,给来公司的客户倒水最多,关注用户注册卡传真最多,进而得出“被需要是幸福的”这一简单而深刻的道理。作为市场部经理,上述三多似乎有点不务正业,但如果正业也做得不错,还有上述三多,就不简单了。
今天科技公司也召开年度表彰会,参加并颇有感触,也有几位同学吃了碗里的,还看着锅里的,不仅做好自己的工作,还做了不少职责之外的事情。
做好职责范围内的事情是前提,但大部分人都做不到,因为管理跟不上,很多公司职责也没梳理的很清晰,责权利不清。但职责没梳理清楚的状态不一定是差的状态,除了职责还有一种东西在帮助我们实现目标,那就是员工的责任意识,某些时候表现为补位意识。换而言之,即便职责很清晰的企业,也可能因为大企业病,反而在需要快速反应的时候被“职责”这个框框拖累,边后卫冲上去助攻了,被对方打了个反击怎么办?请对方前锋等等再进攻?创业型的企业要多思考如何激励员工,培养责任感和补位意识。
职责范围的事情,要靠管理去实现,责任范畴的事情,要靠激励和文化去感召,说这个话的时候又觉得有些矛盾,激励和文化建设都是管理手段啊?呵呵,咱不去抠字眼。
对于乐乐,责任心和独立性是我希望培养给她的,不知道她能做到哪一步。对于我的同事和员工呢?我不是家长,我只能说,职责清晰永远都是相对的,如果事事都能写在职责说明书上,我们就离关门不远了。
